什么是特级教师 特级教师享受什么待遇

什么是特级教师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评定对象是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特级教师的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社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中小学校高级教师职务。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或者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 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在当地教育界有声望。

(三)在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评选特级教师的程序:

(一)在学校组织教师酝酿提名的基础上,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在适当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地(市)、县的推荐人选审核后,送交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特级教师、对中小学教育有研究的专家、校长组成的评审组织评审。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特级教师评审组织的意见确定正式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授予特级教师称号,颁发特级教师证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庆祝教师节大会上进行。

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每人每月300元,退休后继续享受,数额不减。中小学民办教师评选为特级教师的,享受同样津贴。所需经费由教育事业费列支。

延伸阅读

全国著名中小学特级教师有哪些

1、于漪,1929年生,江苏镇江人。1978年评为上海市特级教师,课堂重视学生的学,崇尚“文道统一”。

2、胡百良,1934年生于江苏无锡,1984年被评为江苏省物理特级教师。原任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

3、邱学华,1935年生江苏常州,小学数学教学专家。1984年评为江苏省特级教师。

4、李吉林: 1938出生于江苏南通,南通师范学校二附小教师,江苏情境教育研究所所长。1978年被评为江苏首批特级教师。

马淑珍、郑俊选、方碧辉成为我国第一批特级教师。这也是历史上唯一一次由国家批准的“特级教师”。

特级教师相当于什么级别

特级教师不是一种级别(职称),只是一种特殊的荣誉。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评定对象是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教师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区别

高级教师是职称,特级教师是荣誉称号。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别。高级教师是通过职称评审取得的,在申报评审的时候需要提供各种资料。职称评审对应的是岗位职责变化和工资待遇变化。

特级教师是一种荣誉称号,一般特级教师都具有高级职称,但高级教师不一定是特级教师。特级教师的条件还要高些。

高级教师与特级教师有什么区别

高级教师是职称,特级教师不是职称;特级教师是一种荣誉称号,可以享受特殊津贴,一般200-500元/月;特级教师人数比高级教师少得多,但待遇比高级教师要高。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评定对象不同、基本条件不同,具体如下:

一、性质不同

1、高级教师

高级教师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教师、教研人员、教育工作者取得的副高级职称。

2、特级教师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

二、评定对象不同

1、高级教师

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市、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教师、教研人员、教育工作者。

2、特级教师

在职中小学、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和幼儿园教师,及原有教学水平较高、长期从事教学、领导教育工作有特长的校长、教导主任和园主任。

三、基本条件不同

1、高级教师

①、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③、身心健康。

2、特级教师

①、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国家,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②、具有中小学校高级教师职务。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或者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 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在当地教育界有声望。

③、在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评特级教师有什么条件或要求

特级教师评选条件如下:

(一)思想政治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当地教育界有较高的声望;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地级一次或县级两次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业务条件

任中小学高级教师或高级讲师3年以上。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精通业务,治学严谨。具有指导中小学一级以上教师的水平和能力,并在指导、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法灵活,注意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任现职以来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教学中获得优秀奖励;在教学经验等方面撰写的论文参加市地级以上组织的学术会议交流并且获得过奖励。

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任现职以来公开发布或正式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专著。

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在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对差生转化和大面积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水平和道德修养方面有独到见解,并经实践证明有显著效果。

学校领导(含正、副校长,正、副支部书记,市地、县市区中小学教研室主任)评选特级教师,必须属于教师编制,在教学第一线工作不少于10年,现仍兼任教学工作,并在学校管理方面有显著成绩。市地向省推荐的特级教师人选中,学校领导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0%。

教研人员评选特级教师,在中小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任教研员以来,每学年仍参加听课实践,并在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教法研究、教材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市地以上同学科有较高的知名度。

教育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在全国或全省教育系统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师,可不受资历、任职年限等条件限制,破格评选为特级教师。

对坚持在老区、山区、贫困地区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在推荐和评选特级教师时,可给予适当照顾。

省级特级教师的标准

省级特级教师评审标准是: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有先进性、又具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为做好评选工作,确保评审质量,根据原国家教委、原人事部、财政部颁发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从事所申报学科(专业)的教龄15年以上,并具有相应系列的高级教师职务,且任现职3年以上(原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现职5年以上)。特别优秀的评选对象,可不受资历限制。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4、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

3、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4、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5、任教以来,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三、教育教学方面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当地教育界享有较高的声望,具备下列条件:

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

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获得省级“教坛新星”称号或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农村学校教师市级“骨干教师”)称号。

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等)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道德与法制教育,关心全体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校长须兼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以上,在学校办学、行政管理、学校治理等方面富有特色,业绩突出。

教研员须熟悉本地区课程实施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建设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教育教学(教研)能力。

[教师]

(1)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扎实的、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良好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近5年多次开设市、县(区)及以上高水平公开课、示范课或讲座。

(2)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精神,能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熟悉教育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同时提交3课时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案。

(3)课堂教学目标能体现学科核心素养,能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优化教学结构,整合多种媒体、运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作业设计科学,注重实效;作业处理认真细致,反馈及时。认真组织多种形式的研究性学习和课外活动,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个性与特长。

[教研员]

(1)具有系统的扎实的教育科学研究理论基础,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发展趋势;有较强的教育科学研究能力,近5年多次开设市、县(区)及以上高水平示范课、讲座或专题报告。

(2)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有自己的实验点、实验校。主持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并有一项已结题。

(3)深入教学第一线,具有丰富的教研工作经验,参选者须提交上一学年原始听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同时提交反映本学科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一篇以及任现职以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一篇。

参选者须参加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或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派员参加)的示范教学或教学法演讲,并提交示范课教案、详细规范的听课记录和评价意见。

四、教研科研方面

任现职以来,教研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教研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两条):

1、在省级以上具有CN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农村学校教师1篇);

2、在省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一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或获得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得二等奖以上2次)。

3、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研究或课程改革实验课题1项。

4、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学用书编写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

5、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2部(农村学校教师1部)。凡合著,每部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会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2次(农村学校教师1次)。

五、培养指导教师

[教师]

在校本教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教改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任现职以来,所辅导的教师在市级(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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