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规范情况报告 师德规范内容

师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延伸阅读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包括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包含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大内容。

1.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要求教师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2.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要求教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3.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要求教师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剌、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是教师天职和道德核心:教师要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有探索创新的精神,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

5.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教师要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举止文明礼貌、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牟取私利。

6、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倶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

一、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倡导“爱国守法”就是要求教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第一,爱国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支撑。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各族人民道德品质的重要特征,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热爱自己的祖国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

第二,守法要求教师依法执教。守法是《宪法》所规定的所有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守法主体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教师职业的示范性,要求教师成为守法的楷模,对受教育者的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因此,作为一名教师,要把热爱祖国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权利职责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二、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这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倡导“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没有责任感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因此,作为一名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对工作高度负责,要热爱自己所在的岗位,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倡导“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因此,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教书育人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教书是育人的主要手段,育人是教书的根本宗旨,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倡导“教书育人”就是要求教师以育人为根本任务。

所以,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对教师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教师,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教师自己要言传身教,以身立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

六、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倡导“终身学习”就是要求教师做终身学习的表率。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新时代教师师德师风规范和职业准则

近日,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统称“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划定基本底线,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准则强调,长期以来,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服务社会。但是,也有个别教师放松自我要求,不能认真履职尽责,甚至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损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结合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在广泛征求一线教师校长、教育行政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基础上,根据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不同特点,准则分别提出十个方面的准则要求,提出倡导希望,划定基本底线。

准则要求各地各校立即部署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把握,引导广大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

要把准则要求落实到招聘、聘用、考核等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要以有力措施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对于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一经查实,要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还要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任何学校不得再聘任其从事教学、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为使准则更好地落地执行、取得实效,同时还制定印发了《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违反师德行为的认定、查处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失职失责情形,建立违规行为的受理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文件内容显示,指导意见对教师的师德、法纪、等方面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其中,文件关注了对学生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信息隐私的安全等。

2018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有六条: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从整体上来看,我们可以把这六个点概括为“三爱两人一终身”,这样方便大家记忆。同时也需要大家从整体上把握各点的内涵及地位。

1.爱国守法

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首先,爱国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支撑,作为一名教师,要把热爱祖国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不断强化自己的爱国意识及情操,激发爱国情感;其次,守法要求教师要依法执教,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必须要求教师成为守法的楷模,这样才有利于潜移默化的影响受教育者,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基础。

2.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要热爱自己所在的岗位,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教师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的奉献,将个人成长与祖国繁荣紧密联系。因此,教师要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上课,不得敷衍赛责。

3.关爱学生

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作为一名教师,要做到关心和爱护全体学生,具有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关爱学生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4.教书育人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也是作为一名教师的根本任务。教书是育人的主要手段,育人是教书的根本宗旨。因为,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遵循教育规律,做到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5.为人师表

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作为教师,我们要坚守高尚的情操,知荣辱,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言传身教,以身立教。

6.终身学习

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与时代与时俱进,甚至要走在时代发展的其前言,因此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拓宽知识面,更新知识结构,潜心专研,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不断探索,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不断更新适应时代发展和人的身心发展规律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六项师德规范

教师必须尽职尽责,教书育人,集中精力搞好教育教学工作。不允许不备课、不写教案上讲台,不允许不批改作业,不允许从事第二职业和校外兼课,不得强迫和变相强迫学生有偿家教。

教师必须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后进学生;不得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让学生(包括犯错误的学生)罚站、罚抄、罚款、罚劳动,停课和赶出教室等,更不能动手打学生和鼓动或默许学生体罚学生。

教师应当洁身自好,乐于奉献,坚决反对拜金主义、见利忘义和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教师不得向学生乱收费;不得推销、代购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和其他物品,不得代定、推销书报杂志;教师个人不得擅自组织补课收费和组织活动收费。

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定期家访,应与学生及学生家长正常往来,维护健康纯洁的师生关系。不得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礼品、礼金;不得接收学生家长的吃请,更不得向家长索要和变相索要(包括暗示学生及家长送礼)礼品、礼金;不得利用安排座位,利用班干、入团、入队等与家长搞交易;不得利用职业之便请学生家长办私事。

教师必须遵纪守法,行风正派。不得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不得参与赌博、色情、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活动。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条准则

2018年教师职业道德十条规范: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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